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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6日上午10時,廣州市中院第二法庭里,一宗毒品犯罪案件依法集中公開宣判。被告人黃某生家中被搜出凈重為約688斤的含冰毒成分液體,犯制造毒品罪,一審被判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
據(jù)判決書,2020年5月起,被告人黃某生受同案人黃某文(已判刑)指使,與黃某文、同案人黃某朋(已判刑)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牟利。甲基苯丙胺為冰毒主要成分。
黃某文出資在廣東茂名購買制毒原材料和制毒工具后,指揮黃某朋與黃某生運至其位于廣州市花都區(qū)的住處之后,三人在該住處共同實施制毒活動。
該案審理法官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廖秋平向記者透露,公安機(jī)關(guān)前期通過居民樓化糞池的污水樣本進(jìn)行檢測,發(fā)現(xiàn)甲基苯丙胺成分,后順藤摸瓜偵察到該住處及嫌疑人。
2020年8月,公安機(jī)關(guān)抓獲黃某文、黃某朋,并在黃某文住處查獲涉案制毒工具、制毒原材料、含有毒品成分的液體等物品。經(jīng)鑒定,凈重為344.381千克的液體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,含量為91.1%-0.2%不等,其中41.9千克含量達(dá)60%以上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葉作林 通訊員:謝君源、毛榕謙
圖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葉作林 通訊員:彭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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