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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洋網(wǎng)訊 27日,廣州市教育局出臺中小學校園開放日活動指引(試行)(以下簡稱“指引”)。指引要求,學校應嚴格落實國家、省、市的招生政策,嚴禁利用校園開放日以面試、評測、接收簡歷、收集學生個人資料等形式提前招生、選拔學生。
指引適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學。
指引要求,校園開放日活動(不含面向本校家長組織的家?;顒樱┙y(tǒng)一在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進行。
學??勺孕羞x擇線上或線下兩種方式舉行。
活動開展前,學校應精心策劃、周密組織,制定詳細周全的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,并提前3個工作日報主管教育部門。并根據(jù)場地條件及承載負荷,科學核定進入校園參加活動的人員數(shù)量,組織學生和家長分批有序進入校園。在發(fā)布開放日活動通知時,學校應同時發(fā)布聲明,內容包括:嚴格落實國家、省、市招生政策,不舉行任何形式的測試、測評、面談、面試、調查,不以各種方式收集任何學生、家長的信息,不收取學生的簡歷簡介等材料;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、考試考級、競賽比賽等掛鉤。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大型活動,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(shù)達到1000人以上的,按《廣州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要求執(zhí)行。
開放日當天,學校應在校門或線上開放日專欄等醒目位置,公布本校開放日聲明。學校介紹內容應包含學校辦學規(guī)模、辦學條件、辦學理念、師資情況等,展示辦學特色和辦學成果等;民辦學校還應主動公布有關收費項目及價格。學校還應在校園內設置路線指引牌、安全提醒牌,安排足夠的工作人員,做好校門管理、安全管理,確保校園開放日活動安全有序。另外,學校應加強對開放日活動工作人員的選用、培訓和管理。工作人員由能正確解讀招生政策的學校教職工擔任,避免出現(xiàn)校外人員冒充學校教師、教職工出現(xiàn)個人違規(guī)行為等情況。
活動結束后,學校應在一周內將開放日有關情況報主管教育部門。
指引還要求,學校應嚴格落實國家、省、市的招生政策,嚴禁利用校園開放日以面試、評測、接收簡歷、收集學生個人資料等形式提前招生、選拔學生;嚴格遵守“十不得、一嚴禁”的要求,嚴禁公布、宣傳、炒作中高考成績和升學率等行為,不得進行違規(guī)宣傳或虛假宣傳,不得利用校園開放日組建“家長群”“答疑群”。
指引同時要求,各區(qū)教育部門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,制定分工細則,加大督查檢查力度,督促轄區(qū)內學校依法依規(guī)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。要采取明察暗訪、突擊檢查等方式對校園開放日等活動進行檢查。發(fā)現(xiàn)存在違規(guī)行為的,應依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,切實執(zhí)行招生紀律,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(tài)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魏麗娜 通訊員:穗教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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