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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(2022—2024年)》近日印發(fā),新能源汽車在廣州執(zhí)行政府價格的停車場充電不超過1小時(含1小時),將不征收停車費。前提是24小時內(nèi)未享受過此項優(yōu)惠。
這項《三年行動方案》是廣州著眼新能源汽車大發(fā)展需要,旨在大力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而出臺的新政策。廣州將堅持市場需求導向、問題導向和創(chuàng)新導向的工作思路,分類有序地推進充電設施建設,重點推動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設施建設。
其在落實新建項目規(guī)劃建設要求、著力推進超級充電設施建設、適度超前布局公用充電網(wǎng)絡、加快推進居住地自用充電設施建設、完善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監(jiān)管功能、推進一批示范站點、示范小區(qū)建設等方面,部署了15項主要工作任務。
關于停車費新規(guī)定,具體指廣州將出臺充電車輛停車費優(yōu)惠政策,對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并充電不超過1小時(含1小時),且在24小時內(nèi)未享受過此項優(yōu)惠的新能源汽車,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。
《三年行動方案》還規(guī)定,廣州新建住宅小區(qū)配建停車位必須100%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;新建公共停車場停車位應按不低于30%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。
《三年行動方案》要求,到2024年時,“一快一慢、有序充電”的充換電服務體系和“超充之都”基本建成;2022—2024年新增充換電服務能力約120萬千瓦,新增超級快充站約1000座、新增換電站約120座、新增“統(tǒng)建統(tǒng)管”小功率慢充小區(qū)約700個。
超級快充設施是指單槍充電功率不小于350kW,最大輸出電壓不小于800V,持續(xù)充電電流不小于400A的成套充電設備。
截至今年6月底,廣州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45萬輛,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340萬輛的13.2%,其中純電動汽車超35萬輛。同期,廣州電動汽車公私充電樁達7.63萬臺,總功率320.4萬kW,充換電站點3519座,每天可為超過76萬輛次電動汽車提供充電服務。
【記者】蘇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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