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“這個項目是低風險、高收益、穩(wěn)賺不賠,還能組織旅游,四處考察。”在五花八門活動和層層騙術的誘導之下,放下戒備的老年人,紛紛陷入高額收益、安享晚年的陷阱之中。近日,廣州越秀法院就審結一起向老年人進行非法集資的刑事案件。
2014年7月,被告人李某某在廣州設立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,擔任法定代表人并負責該公司的經(jīng)營,其未經(jīng)依法批準,以該公司名義通過虛假宣傳吸引投資、借款,并承諾到期還本付息,實為向社會不特定的老年人群體進行非法集資。
同年12月,被告人李某某關閉上述公司后,又另設立一公司并以同樣手法進行非法集資。據(jù)李某某供述,其吸收的資金主要用于個人使用、返還利息及歸還之前的投資款,還有一部分被其他同案人卷跑了。
在接近一年的時間內,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通過組織旅游或考察參觀、投資人“口口相傳”等形式,詐騙20余名老年人錢財共計88萬余元。李某某在歸案后退回了部分違法所得。
該案中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。越秀法院一審判決:被告人李某某犯集資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,并退賠經(jīng)濟損失。
越秀法院法官黃濤指出,犯罪分子以項目投資、借款為名,行詐騙之實以滿足自己的犯罪行為,不僅掏空被害人的錢袋子,更可能會洗劫被害人背后的整個家庭。本案足以警示廣大公眾尤其是老年人群體,在投資前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,多征求家人朋友以及專業(yè)人士的意見,不可輕信造勢宣傳、熟人介紹、推薦,不要貪小便宜參團低價旅游,切莫被高利誘惑,進而盲目投資。
法官提醒:
近年來,專盯老年人“錢袋子”,宣傳提供“養(yǎng)老服務”、投資“養(yǎng)老項目”、代辦“養(yǎng)老保險”等詐騙手段層出不窮。老年人一定要提高防騙意識,加強甄別能力,警惕“低風險、高收益、穩(wěn)賺不賠”投資理財項目中的糖衣炮彈,切忌輕信虛假宣傳,要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和養(yǎng)老觀,盡量選擇正規(guī)機構進行投資理財。若確有心儀的投資理財項目,應當及時與子女溝通商議,避免上當受騙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章程 通訊員:梁艷華
圖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莫偉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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