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洋網訊 廣州海珠警方在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“百日行動”中,積極開展反詐勸阻工作,守護百姓“錢袋子”。近日,海珠警方依托“警銀聯動”的工作機制,成功勸阻一起“冒充公檢法”詐騙,為事主避免損失200多萬元。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8月25日下午,70歲的陳婆婆(化名)來到敦豐路浙商銀行找熟識的客戶經理,要求將自己名下幾筆各幾十萬元的存款轉存到一個陌生賬戶。面對銀行工作人員的詳細詢問,陳婆婆支支吾吾,情緒緊張,只是催著快點辦業(yè)務。工作人員懷疑陳婆婆可能被詐騙,于是向江海派出所報警求助。
接報后,民警立即趕到銀行,會同工作人員將陳婆婆指引到休息室,進一步了解情況。原來,8月12日,陳婆婆接到一個自稱某市公安局“楊警官”的電話,對方稱陳婆婆涉嫌參與一宗公安部督辦的刑事案件,要求她配合立案調查,并發(fā)來了“警官證”“通緝令”及相關“公文”。
不僅如此,對方還以該案件絕密、要獨立辦案為由,要求陳婆婆下載一款屏幕共享軟件并做好保密工作,通過視頻的方式,對她進行了長達十多天的“遠程審訊”,還要她每天通過手機隨時報告自己的思想及行蹤。最后,對方稱為了保護陳婆婆的財產安全,要她把所有的存款轉移到警方的“安全賬戶”。深信不疑的陳婆婆于是立即前往銀行辦理。
“以涉嫌違法犯罪、危害資金安全、要求配合調查為由,誘導事主將資金轉移到所謂的‘安全賬戶’,這是典型的‘冒充公檢法’詐騙。”民警同銀行工作人員結合案例,向陳婆婆揭穿“冒充公檢法”詐騙的套路。陳婆婆這才恍然大悟,明白自己差點被騙了。
在勸阻的同時,為避免陳婆婆的賬戶資金被詐騙分子轉移,民警協調對她的銀行賬戶進行了保護性止付,止付賬戶余額共計200多萬元。
當日晚上,民警再三向陳婆婆確認資金是否受損,得知資金安全后,民警終于松了一口氣?!爸x謝你們的耐心負責,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辦才好!”陳婆婆向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謝。
警方提醒:
1.公檢法機關沒有所謂的“安全賬戶”。
2.凡是以自證清白、配合調查為由,要求絕對保密、歸集資金、下載陌生軟件、上網查看“通緝令”“逮捕令”的,都是詐騙。
3.對陌生電話要求轉賬匯款的,要反復核實;不明網址鏈接不點擊;不明來歷的APP不下載。
文、圖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葉作林、張丹羊 通訊員:胡馨月、張毅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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