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洋網訊 據廣州海關消息,經相關部門鑒定反饋,該關日前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空港進境快件監(jiān)管渠道查獲的4條皮帶為鱷魚皮塊制品,1件手提包為蟒蛇皮塊制品,均屬于瀕危動物制品。
廣州海關關員查獲蟒蛇皮塊制成的手提包
近日,廣州白云機場海關關員根據布控查驗指令對一批進境快件進行查驗,發(fā)現(xiàn)一件申報品名為“無名皮帶”的進境快件X光機圖像異常,圖像顯示快件內的物品表面有異常凸起和類似鱗片的不規(guī)則紋路。關員隨即對該快件攔截并進行開箱查驗,發(fā)現(xiàn)包裹內為1條深黑色皮帶,表面具有大小不一、形狀不規(guī)則的鱗紋,皮帶中間位置還有凸起狀背鱗結構。隨后,關員在另外三票申報品名及發(fā)貨地相同的進境快件中也查獲有類似皮帶。經鑒定以上物品均為爬行綱鱷目物種的皮塊制品,共重660克。
廣州海關關員查獲的瀕危動物制品
同日,該關關員還在另一票申報品名為“手提包”的進境快件中查獲疑似蟒蛇皮塊制成的手提包,經鑒定確定為爬行綱蛇目蟒科物種皮塊制品,重208克。
海關提醒:鱷目物種為國家二級以上重點保護野生動物,蟒蛇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》及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(CITES)等規(guī)定,均施行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。除合法持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并按規(guī)定辦理海關手續(xù)外,禁止貿易、攜帶、郵寄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物種及其制品進出境,情節(jié)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林琳 通訊員:關悅
圖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廖雪明 通訊員:關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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