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(wǎng)購一次“購”來短信轟砸無數(shù)次,這是網(wǎng)購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情況,這些短信干擾了我們的生活,暴露了商家對我們個人信息的肆意濫用,當然,也是對我們個人信息權益的侵犯。商家如此“贈品”應該下架!
如何“下架”呢?治病治根,找到根本,方能徹底解決問題。記者連續(xù)幾日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在天貓、京東等電商平臺上,大量網(wǎng)店在拿到顧客收件電話后,長期頻繁發(fā)送推廣短信,而顧客卻并未知情或同意。這背后,是電商平臺對消費者收件電話、地址等關鍵隱私信息缺乏有效保護。電商平臺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,濫用公民個人信息,是利欲心作祟。但是,商家求利是天性,教育疏導不是萬能,我們必須在制度、技術設計上卡住商家的這種畸形利欲之心。
建立嚴格的懲戒制度,讓濫用公民信息者得不償失?,F(xiàn)實中,我們發(fā)現(xiàn),廣告推銷短信的末尾都會帶上“回復T/TD短信退訂”的字樣。其實,這是一種蠻橫做法,退訂是建立在消費者訂閱的基礎上,現(xiàn)在反過來,變成商家隨意發(fā),卻讓消費者退訂;同時,商家還玩“文字游戲”,比如遇到“回復TD即可退訂”時,回復“TD”并無法真正退訂,只有回復“復TD即可”才可以??傊碳揖褪窍氤龈鞣N手段給你添麻煩,讓你不得不接受他的信息。面對這種情況,我們的監(jiān)管部門必須嚴懲,對交換消費者信息、對群發(fā)短信、對這種“畸形退訂”等都要嚴厲懲戒,讓商家得不償失,產(chǎn)生對公民個人信息的敬畏感。
建立嚴密的技術關卡,訂單完成之后,讓公民個人信息自動消失。我們在進行嚴厲懲戒的同時,也應該在技術上進行革新,比如,公民登記個人信息后,給商家使用個人信息限制時間,用完后,公民個人信息自動消失;比如,對商家使用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大數(shù)據(jù)監(jiān)管,只能使用一次,反復使用必須經(jīng)過公民的同意,等等。總之,我們的技術手段不能光給商家提供方便,不保護消費者的權益,我們應該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技術攻關上加大科技創(chuàng)新力度。
8月20日,我國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法經(jīng)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獲得通過。11月1日起,將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保護我們的個人信息。法律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護航,這是依據(jù),這是靠山,但是,為了落實好這部法律,我們必須在具體制度,具體技術上改革、創(chuàng)新,幫助法律長出爪子和牙齒,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人和行為進行嚴厲制裁,處處設卡,最終讓這種“狂轟濫炸”短信“贈品”徹底下架。
熱門
聯(lián)系我們:52 78 229 @qq.com
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(wǎng) www.hbmingxingmzc.cn 豫ICP備17019456號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