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5日下午,一則題為“車主實名舉報代駕勒索:車庫挪車被拍照舉報酒駕”的視頻及文字在網上熱傳,引發(fā)普遍關注。當晚,涉事代駕公司回復華商報稱:客戶單方發(fā)布的內容不實,他們已報警。深圳警方回復華商報:該案正在偵查、辦理中,暫時沒有結論。
盡管目前事件的來龍去脈還沒有明晰,其中的具體糾紛警方也暫無定論,但其中涉及酒駕的一些知識,值得廣大車主重視。
>>男子自述
遭代駕惡意舉報
駕照被吊銷,或被刑事處罰
“我醉駕,實錘了。有著十四年駕齡的我因為醉駕被吊銷駕照5年,現在取保候審,后面還要面對刑事拘留。”這位發(fā)貼車主稱,2022年9月22日晚上9點45分,他通過微信小程序叫了某代駕公司代駕回家?;氐叫^(qū)停車場后,代駕把車停在車位上,熄火以后他在車上微信支付了代駕費22元。下車時,他發(fā)現停車位置距離右邊車位車輛太近,導致副駕駛車門打不開,自己無法正常下車。
這位車主稱,他要求代駕師傅把車再挪一下,好方便自己下車,但代駕師傅以服務已結束拒絕了他的請求,并表示如需再次挪車,要支付1000元服務費。他拒絕后,代駕師傅下車,他從副駕駛跨到駕駛位,點火發(fā)動車輛重新停好車。但這一幕被一旁的代駕全部錄下視頻,同時表示要舉報其酒后駕車,以視頻要挾2000元。遭拒后,兩人發(fā)生沖突,代駕抱著車主的腿不讓走,同時撥打了報警電話舉報酒駕。
>>代駕公司回應
顧客單方發(fā)布內容不實
警方已立案調查
車主所發(fā)內容是否屬實?10月25日晚,華商報記者通過微博私信該車主,但一直沒有得到回復。
當晚,深圳某代駕公司客服人員就此事回復華商報記者,稱網上的內容是顧客(車主)單方面發(fā)布的,并非事實,他們已向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報警,當地警方已立案調查。
當記者提出采訪當事代駕師傅,全面、準確了解事發(fā)時的情況時,該客服工作人員稱肯定是不行的,后續(xù)有結果了,他們會在相關平臺發(fā)布。與此同時,該工作人員再次強調顧客發(fā)布的內容并非真實情況。
>>深圳警方
案件正在偵查、辦理中
暫時沒有結論
車主所述是否屬實?目前是否處于取保候審狀態(tài)?
10月25日晚,就華商報記者采訪要求,深圳市公安局相關人員稱,相關內容其不了解,待其向相關部門了解后回復記者。
此后,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大塘派出所相關民警回復華商報記者,稱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、辦理中,暫時沒有進展(結論),目前不方便答復,如果想進一步了解情況,需要與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聯(lián)系。
當晚,因是下班時間,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。
>>警方提醒
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
切勿存在僥幸心理
記者網上搜索發(fā)現,之前有媒體報道過代駕敲詐勒索事件。
今年1年,央視新聞曾報道,北京警方多警種聯(lián)動,成功打掉一個“碰瓷”實施敲詐勒索的14人犯罪團伙。這個團伙專門有人假扮代駕,在快到目的地時找理由離開。遇到這種情況,很多喝了酒的司機都不會再找代駕,而是選擇自己開車回家,從而落入碰瓷團伙的圈套。這類事故多發(fā)生在夜間時段,時間都是后半夜,多起事故當事人均未報案而是選擇現場“私了”,且車輛損失輕微,而賠償數額卻遠遠高于實際車損數倍,甚至是數十倍。原因在于這些賠錢的當事人因為自身的酒駕行為而被抓住了把柄。
警方提醒,飲酒后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駕駛車輛,只有自己不違法,才能避免給其他違法犯罪人員以可乘之機。
“目前,我們沒接到類似報案。但也要提醒廣大車主,找代駕一定要通過正規(guī)平臺找備案司機,這樣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都比較有保障。”西安交警宣教處工作人員提醒廣大駕駛員,切勿存在僥幸心理,一定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,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,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。
>>律師說法
酒駕違法
車主應具備風險防范意識
對此,陜西德尊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灝律師表示,法律規(guī)定喝了酒不能開車,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刺激和利用駕駛人員酒駕、醉駕行為,達到敲詐勒索目的。因此,廣大司機朋友應堅決摒棄僥幸心理,杜絕酒駕、醉駕等違法行為,酒后不要開車或挪車。不管遇到何種情況,酒后都不要去發(fā)動車輛,不要輕易妥協(xié),助長犯罪分子囂張氣焰,必要時可報警。
陜西兆守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孟礫婷表示,針對這名車主的舉報,可能涉嫌以下罪名:對于代駕司機,利用車主酒后駕車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心理進行威脅索要錢財,或涉嫌敲詐勒索罪。對于車主,如果其醉酒駕駛車輛可能會涉嫌危險駕駛罪。為避免代駕碰瓷現象的發(fā)生,作為車主應當具備風險防范意識,一是通過正規(guī)的代駕平臺尋找代駕司機,不要隨意路邊或私下尋找不了解情況的代駕司機。其次,要求代駕司機將車輛停到合適停車位后再結束服務。最后,如果碰到代駕司機半途結束服務,一定不要自己駕駛車輛,可再找代駕,或者求助親朋好友,或者將車輛停在原位。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肖琳
清醒點!
這些行為都不要有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,構成酒駕;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,構成醉駕。以下這些誤區(qū),千萬要注意。
■誤區(qū)一
酒量大,喝一點不會影響?
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系,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達標。酒量大的人即使酒后神志清醒,血液里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。
■誤區(qū)二
酒后挪車不算酒駕?
汽車發(fā)動并發(fā)生位移,駕駛人即處于駕駛行為中。酒后行駛車速再慢,駕駛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也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,易發(fā)生事故,要以危險駕駛罪懲處。
■誤區(qū)三
停車場內酒駕沒事?
廣場、停車場等同于公共通行的場所,也屬于“道路”,在停車場內酒駕也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■誤區(qū)四
開車與代駕碰面不算酒駕?
開車與代駕會合,代駕走后又挪車,這些駕駛人認為“我找了代駕就是主觀意識上守法”,但忽略了代駕來前和離開后的時間段,酒后駕駛一樣受到相應處罰。
■誤區(qū)五
搭乘酒駕車輛出事不用擔責?
有人認為:乘坐酒駕司機的車輛出了事故,酒駕司機負全責,同乘人員免責。這種觀點是錯誤的!在自己遠離“酒駕”的同時,不僅要對酒駕人員及時勸阻,也不要搭乘酒駕車輛。
■誤區(qū)六
隔餐酒、隔夜酒不算酒駕?
酒駕不以酒后時間長短界定,而是以血液酒精濃度專業(yè)測試結果為標準。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,還是會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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