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洋網訊 發(fā)展租賃住房,廣州有明確獎勵了!11月23日,廣州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和廣州市財政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了《廣州市發(fā)展住房租賃市場獎補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建設與經營租賃住房,給予了明確的獎勵計劃。其中,建設普通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115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,建設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120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。廣州市住建局表示,明確獎補辦法,將進一步促進廣州市住房租賃市場發(fā)展,加快建設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,堅定促進廣州市住房租賃市場發(fā)展,讓租賃住房惠及更多市民。
建設普通租賃住房按建筑面積115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
在《辦法》中對多種情況建設租賃住房,都有了明確的獎補。
①利用集體、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,補貼總金額不超過建安成本、工程建設其他費用、裝飾裝修費用總和的30%,具體標準為:建設普通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115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;建設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120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。
②商業(yè)、辦公、工業(yè)、酒店用房等非住宅,經批準改造為租賃住房的,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:改造為普通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50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;改造為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55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。
③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化提升、建筑面積合計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相對集中的項目,按建筑面積30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。建筑面積以證載面積為準;無證載面積的,以專業(yè)測繪機構確認的實測建筑面積為準,但給予補貼的建筑面積每個宅基地證依法不超過280平方米。
④閑置住房經品質化提升作為租賃住房,且建筑面積合計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項目,按建筑面積35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。為⑤為環(huán)衛(wèi)工人、公共交通一線從業(yè)人員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務群體提供租賃住房,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的,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:新建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120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;改造租賃住房的,按建筑面積80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;實施品質化提升的租賃住房項目,按建筑面積600元/平方米給予補貼。
《辦法》中指出,租賃住房項目中,新建類項目補貼對象是項目建設單位;項目建設單位依法選定合作企業(yè)投資建設的,申請補貼資金時應當共同明確資金的使用范圍及管理辦法。改建類及品質化提升類項目補貼對象是項目投資單位。
另外,住房租賃企業(yè)將房源信息錄入“陽光租房”平臺,錄入房源數(shù)量不少于300套(間)的,或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,按150元/間給予獎勵。住房租賃企業(yè)、中介機構于2019年1月1日后通過“陽光租房”平臺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,租期在6個月(含)以上的,按150元/宗的標準給予獎勵。每套(間)房每年度只可申請1次租賃合同備案獎勵。
八種情形不得獎補
《辦法》也列出不得予以獎補的情形,包括:
(一)存在“高進低出”“長收短付”等高風險經營行為,以及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、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以及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黑名單的企業(yè);
(二)房源未錄入“陽光租房”平臺或未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的企業(yè)或機構;
(三)在有關承諾、協(xié)議約定中,未約定新建自持租賃持續(xù)運營期不少于10年、非住宅改造為租賃住房的租賃運營期不少于8年、品質化提升為租賃住房的租賃運營期不少于5年、控制租金漲幅、不得以租代售等條件;
(四)租賃期限不滿6個月的短期租賃住房及主要滿足旅游度假需求的租賃住房;
(五)產權不明晰、違法建設、安全質量不符合《住宅建筑規(guī)范》(GB 50368-2005)的住房;
(六)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上戶型,或租金高于同時期同地段廣州市房屋租金參考價兩倍的租賃住房;
(七)公共租賃住房項目;
(八)市政基礎設施建設、城市更新等與住房租賃市場沒有明顯關聯(lián)的項目。
租賃住房項目,實行遴選審查機制
根據(jù)《辦法》要求,租賃住房項目,實行遴選審查機制。遴選項目數(shù)量根據(jù)每年的財政獎補預算、獎補標準確定。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應會同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成立遴選小組,組織開展遴選工作,必要時可邀請專家參與。
遴選工作程序進行,根據(jù)每年的財政獎補預算、獎補標準確定遴選項目數(shù)量,按照評分從高到低的順序,確定評選結果。
遴選項目初步入選名單應當在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門戶網站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,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成立異議處理領導小組,做好異議的收集、分析、處理工作。異議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材料,說明異議理由,并提交證明材料。異議處理領導小組收到書面異議材料之日起,15個工作日內對異議項目重新審核。確定異議成立的,取消項目獎補資格并予以公告。經公示無異議,或有異議但不成立的,由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確定最終的入選名單,核發(fā)《發(fā)展住房租賃市場財政獎補通知書》,并予以公告。
關于補貼資金,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除用于租賃住房項目貸款貼息的外,應當按建設或改造進度分批撥付,僅限用于支付建筑工程款等項目支出。申請人、獎補資金收款銀行與市(區(qū)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簽訂資金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的,可全額撥付,按協(xié)議約定使用。獎勵資金和貸款貼息補貼,一次性全額撥付。
獎補資金核撥全過程實施信息公開,主動向社會公開非涉密信息,并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定期通報獎補資金撥付的有關情況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全杰
圖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全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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