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,北京市217個路口的“電子警察”升級,即將開始記錄機動車“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”的違法行為,凡被拍攝的車輛,司機將被處以200元罰款,記3分。這也標志著,北京“機動車路口禮讓行人”的舉措,馬上就要進入到“真刀實槍”的階段。
市交管局8月3日晚間表示,為加強路口交通秩序管理,交管部門以禮讓斑馬線為切入點,對影響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違法加大管理整治力度。在開展現(xiàn)場執(zhí)法的同時,警方新增設了一批交通技術(shù)監(jiān)控設備,其中217處路口的“電子警察”升級增加了可記錄機動車“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”交通違法行為的功能。這些新增監(jiān)控設備將在交管局網(wǎng)站上向社會公示,公示期滿后開始拍攝處罰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明確規(guī)定,機動車經(jīng)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;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。市交管局法制處負責人解釋說:機動車不避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是指:機動車行經(jīng)人行橫道,車身任何部位沒有進入人行橫道區(qū)域,遇已進入人行橫道且未闖紅燈的行人即將通過機動車前方時,未停車讓行的行為。比較典型的有:一是從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隊伍中強行穿插,造成行人行進中斷的;二是逼停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的;三是同方向已經(jīng)有機動車停車避讓行人,仍強行通行的;四是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繞過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的;以及其他影響或者妨礙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通行的。
這次新增設的交通技術(shù)監(jiān)控設備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,經(jīng)審核無誤后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。對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交通違法,交管部門將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以200元罰款,記3分。
交管部門表示,人行橫道線既是引導行人有序通過道路的安全線,是保護行人降低事故風險的生命線,同時也是體現(xiàn)一個城市交通參與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線,希望每名駕駛?cè)硕寄茏杂X禮讓斑馬線,用守法保障安全,用禮讓傳遞文明,共建共享文明首都的和諧交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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