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揚子晚報網(wǎng)6月13 日訊(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楊海) 前不久深夜時分,南京高速一大隊交警在滬蓉高速巡邏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白色SUV亮著雙閃燈停在應急車道內(nèi),車輛后方還放了一個白色塑料筐。
交警立即下車查看,經(jīng)詢問得知該車右前輪爆胎,駕駛員許某和同車的乘客正在更換備胎,至于車輛后方的白色塑料筐,駕駛員許某解釋說:“這輛車是借別人的,我是第一次開,車輛爆胎后把車停進應急車道,本想放置三角危險警示牌的,但是沒有找到,所以就用這個白色塑料筐代替了?!?/p>
“三角警示牌是購買車輛時隨車配送的重要安全工具,一旦車輛發(fā)生故障拋錨或是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,利用三角警示牌的特殊反光性能,可以提醒其他車輛注意避讓,以免發(fā)生二次事故?!苯痪贿吀嬷蔷九频闹匾裕贿厧椭S某在該車后備箱蓋上找到了三角警示牌,換好備胎后,交警將許某帶至服務區(qū)警務站進行了批評教育,并依法對其高速公路上車輛發(fā)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,不按規(guī)定設置警告標志的違法行為作出駕駛證記3分、罰款200元的處罰。
交警提醒:借用他人車輛前,駕駛員應熟悉車輛的基本操作,知曉車輛安全設施的所在位置,以防突發(fā)緊急情況時不知所措。
校對 王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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