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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(wǎng)6月7日訊(通訊員 龐成功 記者 梅建明)近日,南京江寧祿口交警中隊接到一起警情。報警人稱,在該中隊轄區(qū)凌霄路上,發(fā)生了一起電動自行車跟一輛小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。
圖為兩車相撞的瞬間
接到該警后,江寧?口交警中隊立即指派警力前往現(xiàn)場處置。民警在現(xiàn)場看到,在機動車道上,一輛小轎車車身呈轉彎狀態(tài),而一輛電動車倒在車頭左側的機動車道上,兩車各有損傷。
民警經(jīng)了解得知,事發(fā)時,彭女士駕駛機動車在凌霄路靠邊行駛后突然掉頭,未注意到后方機動車道上同方向行駛的一輛電動自行車,導致兩車發(fā)生碰撞,造成電動車駕駛人陳某受傷、兩車受損。
最終,?口交警認定:陳某駕駛電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,未按照規(guī)定車道通行;彭女士駕駛機動車掉頭時,未注意觀察道路通行情況,未在確保安全、暢通的情況下掉頭;對于該起事故,雙方承擔同等責任。
交警提醒,無論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,駕車上路需按道行駛,注意觀察,堅決摒棄各類交通陋習,做到安全、文明出行。
校對 陶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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