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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(wǎng)6月4日訊(記者 郭一鵬 ?通訊員 王晨) ?近日,南京交警八大隊執(zhí)勤一中隊民警在鳳臺南路高架橋附近執(zhí)勤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高架橋車流中快速行駛。交警隨即指揮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減速慢行,并將其護送到安全地帶。
交警詢問騎車人得知,電動車通過高架橋下道路需要等紅綠燈,此人為圖方便將安全和法律規(guī)定置之不顧,冒險上了高架橋,誰知剛上高架沒走多遠,就被交警查獲。交警對其嚴厲批評后,依法對該名駕駛員駕駛非機動車走快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。
交警提示:一些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為一時方便,騎車上高架,給道路交通帶來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。道路千萬條,安全第一條,不論任何時間,各行其道、守法出行,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安全。
校對 李海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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