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還人情,低價賣手機給閨蜜,謊稱自己有“特殊渠道”,被他人尋見商機,虛榮心讓謊言愈演愈烈,從買蘋果手機可以打6折的“小謊”演變成一起連環(huán)詐騙、詐騙集資1300余萬元的“大案”。
(資料圖)
“我有特殊的渠道可以拿到六到八折的正品蘋果手機……”這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王曉梅(化名),沒想到因虛榮心向閨蜜撒的一個謊竟將自己推向了萬丈深淵。2023年4月14日,溧陽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集資詐騙、詐騙案被告人王曉梅,被溧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,數(shù)罪并罰,執(zhí)行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處罰金五十二萬元。
判決宣告后,王曉梅當(dāng)庭表示認(rèn)罪悔罪,向所有被害人懺悔:“我欺騙了最信任我的家人和朋友們,我對不起大家!”
償還人情,引來合作伙伴
王曉梅平時做點代購生意,生活還算殷實。2019年左右,王曉梅為了還閨蜜人情,在得知閨蜜需要更換手機后,便從市場上買回一部原價1萬元的蘋果手機,轉(zhuǎn)而以6000元的價格賣給了閨蜜。
“這么便宜是不是正品???怎么買到的?”閨蜜非常吃驚。王曉梅好面子,答道:“當(dāng)然是正品,我小姑子開手機店,有特殊渠道可以用樣機的價格拿貨蘋果手機!”閨蜜轉(zhuǎn)身將這天大的好事告知丈夫張立(化名),夫妻倆琢磨著是收益不錯的買賣,就找到王曉梅稱要合伙做蘋果手機生意賺取差價。可王曉梅根本沒有“特殊渠道”,起初只想自己貼點錢還了閨蜜的人情。現(xiàn)在既不能明說,也不好拒絕,只能硬著頭皮跟張立合伙做起了蘋果手機生意。
張立以原價手機六折的價格將錢款打給王曉梅后,王曉梅轉(zhuǎn)身又自掏腰包補差價從市場上原價購入蘋果手機,張立拿到手機,確定手機是正品,再以八至九折的價格出售。交易了幾次,張立每次可以獲利20%到30%,張立對王曉梅有“特殊渠道”更是深信不疑。而王曉梅因此卻每次虧損40%,一段時間后,虧空越來越大,王曉梅捉襟見肘難以維持。而嘗到了甜頭的張立夫妻對王曉梅百般恭維,贊嘆其特殊渠道的神通廣大,這使得本就騎虎難下的王曉梅深陷虛榮心而不能自拔,她又萌生了新的想法。
理財投資,上演虛假繁榮
為了讓“手機生意”繼續(xù)運轉(zhuǎn)下去,王曉梅打起了自己身邊親朋好友的主意。她故意從市場上買回一兩部原價的蘋果手機,然后以六折的價格賣給親友,以此獲得信任。親友們陸續(xù)向其投資,王曉梅將親友投資的三百余萬元匯集形成資金池,承諾賺錢之后連本帶利還給親友。之前王曉梅就在家人面前一直謊稱自己與別人合伙做生意,所以大家并沒有懷疑。
王曉梅還謊稱其丈夫是溧陽市某公司的高管,誘騙朋友向其投資購買該公司的高息理財產(chǎn)品。而實際上,其丈夫只是該公司的車間操作工,公司也從未有過理財產(chǎn)品。但遠(yuǎn)房親戚出于信任,并沒有向其老公核實,且投資后被“盈利”假象欺騙,對其更加信任。
王曉梅有高額回報投資項目的消息不脛而走,一傳十,十傳百,除了親朋好友,一時間社會人員也紛紛前來投資。王曉梅總是神神秘秘地對每一個投資人說“別告訴別人,我只帶你一個人做”,但實際上全盤吸收了投資人的資金,并利用資金池不斷“拆東補西”“借新還舊”,維持著資金鏈的運轉(zhuǎn)。
資金斷鏈,無奈投案被捕
2020年下半年的一天,張立找到王曉梅:“我在你這投了350萬,你承諾我的利潤有40%左右,現(xiàn)在一年半過去了,本金加上利潤就已經(jīng)是很大一筆錢了,但是你現(xiàn)在本金錢都還沒給我呢!”張立提出撤資。“錢都拿去進(jìn)貨了,我手頭沒那么錢哇!”王曉梅說。兩人協(xié)商后,王曉梅答應(yīng)歸還本錢及部分利潤共1000萬元,并將房產(chǎn)抵押在張立名下。
為此,王曉梅更大力度、更大范圍吸收資金,還上了張立1000萬元。而正是此舉,使得原本就岌岌可危的資金鏈不堪重負(fù),直接斷鏈。但她無意收手,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詐騙。她虛構(gòu)其親屬生病住院、因醫(yī)療事故去世需要錢打官司等向他人借款21萬元,投入到虛假的電子產(chǎn)品生意中。
2021年1月的一天,幾位投資人找到王曉梅要錢,此刻她再掏不出錢了,自知逃不過,她便領(lǐng)著幾位投資人到公安機關(guān)投案自首。后被溧陽市公安局于2021年1月26日以詐騙罪立案偵查,同日被取保候?qū)?。其間,王曉梅竟又以做代購需資金周轉(zhuǎn)為由騙取他人4萬元,用于購物消費。
2021年10月29日,溧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(zhǔn)逮捕王曉梅。
詐騙額超千萬,攻破防線追贓挽損
2022年5月,王曉梅一案被移送溧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由于該案時間跨度長,兩年間交易涉及微信、支付寶、借記卡、信用卡等多種模式,交易流水金額大,次數(shù)多,涉案金額難以清算。該院協(xié)同公安機關(guān),聘請溧陽本地會計師事務(wù)所專業(yè)人士,對該案資金流水進(jìn)行三次專項審計,同時當(dāng)面聽取被害人的陳述。最終經(jīng)審計,王曉梅通過詐騙方法集資,造成十余名被害人損失達(dá)1326萬余元,此外以普通詐騙手段詐騙被害人25萬元。
張立在王曉梅處投資,收到的利潤遠(yuǎn)超其投資款,且此前王曉梅因未能全額支付承諾的利潤比例額,便將房產(chǎn)抵押在張立名下。為最大限度減少被害人損失,承辦檢察官找到張立,多次面對面釋法說理后,張麗同意退出部分錢款和王小梅抵押在他名下的房產(chǎn)。
2022年5月20日溧陽市人民檢察院以王曉梅涉嫌集資詐騙罪、詐騙罪向溧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2023年4月14日溧陽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,并當(dāng)庭作出判決。
揚子晚報網(wǎng)/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
校對 陶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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