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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(wǎng)4月26日訊(通訊員 戎芬 記者 梅建明)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,已經(jīng)是深入人心的觀念了。但有些人誤認為這里說的“車”,僅指機動車,并不包括電動自行車。事實上,醉酒騎車也屬于違法,而其背后的安全風險不容小覷。
近日,南京江寧交警大隊淳化中隊接到一市民報警,稱在唐家路路段處,有一輛電動車追尾了大貨車,電動車駕駛員受傷。
圖為電動車撞上大貨車
淳化交警立即趕往事故現(xiàn)場,發(fā)現(xiàn)肇事電動車駕駛?cè)松砩弦还删莆?,便對其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,結果為112mg/100ml,已涉嫌醉酒后駕駛非機動車。
最終,淳化交警中隊民警判定,電動車駕駛員賈某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,并對其醉酒駕駛非機動車行為罰款50元。
交警提醒:在不少人眼中,酒駕違法,單指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。殊不知,酒后駕駛電動車也屬于酒駕,且同樣很危險。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,都請拒絕酒駕!
校對 王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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