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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(wǎng)3月13日訊(通訊員 袁兆保 何清國 ?記者 朱鼎兆)11日,盱眙縣4村民在明知洪澤湖當前為禁捕期的情況下,仍然拉網(wǎng)捕魚,結果“魚網(wǎng)”觸碰“法網(wǎng)”。目前4村民3人被取保,1人被罰款。
當晚,盱眙縣公安局食藥環(huán)偵大隊收到有效線索,稱夜間有人在洪澤湖盱眙官灘段非法捕魚,便會同漁政部門連夜在湖邊伏擊守候,成功查處一起非法捕撈案,抓獲涉案嫌疑人4名,扣押快艇2艘,皮卡1輛,花鰱、白鰱等野生魚類1000余斤,價值3000余元。
盱眙縣村民張某春、宋某全、蔡某山、王某兵等4人交代了為謀取利益,在明知洪澤湖當前為禁捕期的情況下,仍駕乘快艇到洪澤湖中間使用拉網(wǎng)非法捕撈花鰱、白鰱等野生魚類的事實。目前,張某春、宋某全、蔡某山等3人被取保候審,王某兵被罰款處罰。
據(jù)介紹,今年3月份以來,盱眙縣公安局食藥環(huán)偵大隊已破獲非法捕撈3起,共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2人。
校對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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