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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(wǎng)2月11日訊(記者 郭一鵬 ?通訊員 何浩 李樹軍)鹽城阜寧縣公安局向陽派出所在全縣公安機關“2023?鹽靖首季偵防”專項行動中,通過專業(yè)研判、細排嚴查、深挖嚴打,嚴懲違法犯罪,提高破案率,提升安全感。2月8日,該所根據(jù)梳理轄區(qū)盜竊案件發(fā)現(xiàn)線索,成功抓獲盜竊犯罪嫌疑人江某。
犯罪嫌疑人江某面對民警審查,避重就輕,交代了今年1月30日在阜城東風路電動車門市盜竊3只電瓶,后被其以60元的價格變賣給一廢品收購站的違法事實。民警并沒有就案辦案,而是加大力度對江某進行串并案深挖審查,在民警強大的審訊攻勢下和事實證據(jù)面前,江某自知難逃,才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。
去年10月,江某駕駛一輛正三輪摩托車從老家來到縣城,在長春路一停車場發(fā)現(xiàn)有十余只輪轂,遂將輪轂全部搬上車后駕車而逃,由于慌忙中后擋車板沒有關好,車剛開到停車場門口,車轂被顛簸一下掉落4只。江某連頭也沒敢回,加大油門逃離,這一幕被停車場工作人員楊某發(fā)現(xiàn)后隨即駕駛一輛面包車追趕。江某慌亂下逃竄,所偷的輪轂全部顛簸掉落,楊某見狀害怕出事,便放棄追趕。
今年1月26日,正月初七,隨著假期的結束,迫不及待的江某也“開業(yè)”了。午飯后,江某騎二輪踏板電動車轉悠到阜城西大街新興糧油店,發(fā)現(xiàn)店內(nèi)無人,于是進店盜竊4袋10公斤裝、單價50元的大米后駕車而去,之后以每袋20元的價格賤賣。江某又先后兩次折返回糧店,分別盜竊大米6袋和10袋。
奇葩的是,江某自去年10月至今,盜竊所得660元贓款一直沒敢用,直到案發(fā)之日,又如數(shù)退還了出來。目前,江某涉嫌盜竊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校對 王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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