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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子晚報網(wǎng)2月10日訊(通訊員 董杰 記者 陳詠)9日,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一大隊民警,在江宜高速揚州廣陵服務區(qū)執(zhí)勤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大客車車廂內(nèi)人員擁擠,過道內(nèi)有乘客,遂對該客車進行檢查。
超員大巴
經(jīng)查,該山東號牌旅游大巴,從郯城開往寧波,該車核載53人,實載56人,其中小孩3人。駕駛人朱某強辯解稱,車上就多這三個小孩,其余的都是大人。民警對其進行普法教育,告知其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涉嫌超員,存在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人數(shù)未達20%的違法行為,民警依法對其處100元罰款,記6分,并對超載人員進行了駁載。
校對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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