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資料圖片)
揚子晚報網2月1日訊 (通訊員 包宏龍 宋曉榮 沈朝暉 記者 石小磊)貨運經營車輛道路運輸證年審,是眾所周知的事情。然而,南通某貨車運輸代理公司一車輛年審已逾期超過12個月,被交通運輸執(zhí)法部門發(fā)現(xiàn),給予罰款1000元并責令限期3日改正的行政處罰。今年1月31日,公司主動派人到指定銀行繳納了罰款。
2022年9月19日,南通交通運輸執(zhí)法支隊六大隊執(zhí)法人員像往常一樣,通過“智能研判鷹眼”系統(tǒng)對道路營運車輛進行遠程執(zhí)法檢查。此時,系統(tǒng)發(fā)出預警提示:一輛車號為蘇FH12XX(黃)的重型廂式貨車,年審已逾期超過12個月。隨后,執(zhí)法人員通過“江蘇省運政在線”“江蘇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(zhí)法”等信息化系統(tǒng)進行核查,固定了相關電子證據,并通知該公司接受進一步調查。在調查中,執(zhí)法人員了解到:該公司一共擁有6輛運輸車輛,其中蘇FH12XX車早已經到了年審時間,但由于公司平時運輸任務繁忙,相關負責人疏于管理,所以一直沒有給該車進行道路運輸證年審。最終,該公司負責人承認了該車年審已逾期超過12個月的違法事實,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訓,糾正違法行為。
車輛道路運輸證逾期未年審,一方面暴露了運輸企業(yè)在安全管理上的缺位,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管理部門掌握車輛是否符合道路運輸相關要求等。因此,交通運輸執(zhí)法部門希望車輛所有人必須及時掌握車輛運營動態(tài),到期及時給車輛進行道路運輸證年審。
校對 李?;?/p>
熱門
聯(lián)系我們:435 226 40 @qq.com
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.hbmingxingmzc.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