揚子晚報網4月2日訊(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王立) 3月29日,南京交警七大隊民警在轄區(qū)港城路路口設卡開展酒駕醉駕違法整治行動,攔下一輛蘇H牌照轎車進行檢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駕駛員蔣某有酒駕嫌疑。
民警當即對蔣某進行酒精檢測,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5 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當民警要求蔣某出示駕駛證、行駛證時,此人稱駕駛證在家里沒帶,磨蹭了半天只在車上拿出了行駛證。在民警的追問下,蔣某最終承認自己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前不久剛報名學車,考過一次科目一,但沒通過。
經查,蔣某晚上和家人、朋友聚餐時喝了酒,飯后需要出去買點東西,他覺得路不遠,就僥幸駕車出來,沒想到開了幾分鐘就被查獲。隨后,民警依法扣留了其車輛,蔣某將面臨法律的嚴懲。
校對?蘇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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