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山西晉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了解到,2022年2月23日,晉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法對方某、王某某、方某某三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立案偵查。
經(jīng)查,2月17日,晉中市太谷區(qū)居民方某、王某某(方某妻子)、方某某(方某女兒)帶領(lǐng)兩個未成年人一行五人從呼和浩特市親戚家(19日,該親戚核酸檢測陽性)自駕回到太谷區(qū)后,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,多次出入人員聚集場所,目前五人均確診新冠肺炎病例,造成與其密切接觸的多人被隔離觀察、一人確診感染的嚴(yán)重后果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(jìn)一步偵辦中。
人民日報客戶端 付明麗 鄭洋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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