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著工程建設幌子非法集資4700余萬元后,連云港一工程建設公司老板棄家而逃,在山區(qū)隱姓埋名,養(yǎng)雞為生。10年后,在疫情大數據排查下被發(fā)現。2022年2月16日,連云港市海州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某集資詐騙案獲判,被告人徐某因集資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,并處罰金40萬元。
2009年,徐某注冊了自己的第一家工程建設公司,開始承接大大小小的工程,當上了老板。也是這一年,他因為資金不足,工程無法如期進行,走上“借債經營”之路。徐某以工程建設需要資金為由,加之許以2%-5%的高額利息,許多朋友愿意“慷慨解囊”。就這樣,徐某的“財富”快速積累,資金窘困多時的他也久違地嘗到了“成功”的滋味。為進一步擴大財富版圖、償還欠下的高利貸,徐某擴大集資范圍,除連云港外,還向蘇州、宜興等地進行集資。
被金錢沖昏頭腦的徐某,并沒有將集資到的錢用于工程建設,而是用于置辦產業(yè)、購置房產、拆東墻補西墻。2011年底,徐某集資數額已達到4700余萬元,欠款4600余萬元。驚覺自己無力償還后,徐某一走了之,跑到廣西一山區(qū)養(yǎng)雞為生。
2020年10月份,廣西柳州市公安局在進行疫情防控排查時,發(fā)現網上追逃人員徐某,遂將其抓獲歸案并移交連云港市公安局。2020年12月4日,海州區(qū)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徐某,2021年3月3日,海州區(qū)檢察院以徐某涉嫌集資詐騙罪向海州區(qū)法院提起公訴。2022年2月16日,海州區(qū)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依法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2年,并處罰金40萬元。
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 張凌飛 通訊員 王芳 宗申
校對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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