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輛新能源汽車在高速上第三車道內(nèi)行駛緩慢,車速低于60公里/小時,被巡邏的高速民警發(fā)現(xiàn),在得知該車輛電量已不足、無法快速行駛的情況后,高速交警隨即一路護航該車輛下高速,確保高速公路的交通順暢。
2月5日早上7點鐘左右,鹽城市公安局高速二大隊民警巡邏至沈海高速由北向南方向1017公里處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白色新能源汽車開著雙閃,行駛速度緩慢,車速低于60公里/小時。這一異常舉動引起了巡邏民警的關(guān)注,隨即鳴笛提醒該車輛靠邊停車,同時下車了解情況。駕駛員徐某告訴民警:“由于車子快沒電了,想下高速找地方充電,但一時之間又下不去,考慮到車子還有一些電,而自己也用手機上查了一下,距離最近的充電樁還有大約14公里左右,車子開50碼的話,應該可以堅持到最近的充電樁,所以就開著雙閃燈在第三車道低速行駛。
了解到這一情況后,由于駕駛員不想叫拖車,巡邏民警隨即建議其走應急車道下高速就近充電,考慮到春運期間車流量巨大,車輛走應急車道行駛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,巡邏民警遂一路用警車將該車護送至大豐收費站下了高速。
通訊員陳冬平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施廣權(quán)
校對 王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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