揚子晚報網2月2日訊(通訊員 王誠 蕈漩 記者 陳詠)春節(jié)前后是豬肉銷售旺季。記者2日從揚州市江都區(qū)警方獲悉,為確保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連日來,警方對轄區(qū)肉鋪展開調查,發(fā)現(xiàn)三名經營人員私自宰殺生豬并銷售,這些豬肉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檢驗,存在安全隱患。目前,三人因涉嫌非法經營,被警方抓獲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
警方通報,生豬需要送至屠宰場,經過幾道檢驗工序后,才能宰殺、出售。前不久,民警在調查中得知,有三名豬肉攤主出售的豬肉,未被戳上“藍花”,也就是沒有經過檢驗,警方隨即將三人抓獲。據悉,三名犯罪嫌疑人累計向農戶收購家養(yǎng)生豬共200多頭,私自屠殺后,將豬肉放在肉鋪低價出售,累計獲利30余萬元。
“提醒廣大群眾,買豬肉一定要認準‘藍花’,這些豬肉經過檢驗,質量有保障。千萬不要貪圖便宜,購買沒有經過檢驗的豬肉?!泵窬鞒鎏嵝训耐瑫r,也希望廣大市民如發(fā)現(xiàn)有人違法出售未經檢驗的豬肉,立即向警方提供線索,警民同心,守護飲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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